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协关于共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意见》(发改高技〔2015〕3065号)等精神,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加快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环境,拓展就业富民新渠道,以创新带动创业,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顺应“互联网+”时代大融合、大变革趋势,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市场导向,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落实普惠性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与新兴相结合、引导与规范相结合,构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以下简称“四众”)支撑平台,推动各类要素资源集聚、开放、共享,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新引擎,壮大新经济,实现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和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尊重市场选择,最大限度释放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创业创新活力。积极发展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激发大众智慧、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创造经济增长新动力的新模式、新业态。
——包容创业创新。以更包容的态度、更积极的政策营造四众发展的宽松环境,激发全区人民群众的创业创新热情,鼓励各类主体充分利用互联网带来的新机遇,积极探索四众的新平台、新形式、新应用,开拓创业创新发展新空间。
——公平有序发展。坚持公平进入、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破除限制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的不合理约束和制度瓶颈,营造传统与新兴、线上与线下主体之间公平发展的良好环境,维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引导各方规范有序发展。
——优化治理方式。优化创业创新资源配置,扩大创业创新制度和扶持政策供给,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均等普惠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提升公共服务,加强协同,创新手段,健全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机制,推动四众持续健康发展。
——深化开放合作。“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充分利用四众平台,优化配置区内外创新资源,积极融入国内外创新网络。尊重和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探索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创业创新模式。
(三)主要目标。
立足我区区情和现实需要,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制度环境、扶持体系、成长空间,实施自治区“双创”百亿元行动计划,着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到2020年,创新创业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创业创新环境全面优化,覆盖全区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各类创业创新主体高度活跃,创业创新合作水平显著提高,创业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作用更加明显,全区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升。
——建成1个国家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2个-3个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县(区、市),创建一批自治区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
——建成自治区级3个以上“双创”平台,五市各建成2个以上“双创”平台,各县(区)各建成1个以上“双创”平台,全区形成30个以上市场化、集成化、专业化、网络化、开放式的众创空间。
——进一步建设完善宁夏大学科技创业园等,建成10个以上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训基地。
——建设30个以上小微企业创业基地。
——每年通过创业创新带动就业5万人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众创。
1.大力发展专业空间众创。鼓励银川IBI育成中心、宁夏大学科技园等各类科技园、孵化器、创业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加快与互联网融合创新,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载体。鼓励各类线上虚拟众创空间发展,为创业创新者提供跨行业、跨学科、跨地域的线上交流和资源链接服务。鼓励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推动基于“互联网+”的创业创新活动加速发展。
2.鼓励推进网络平台众创。鼓励互联网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向各类创业创新主体开放技术、开发、营销、推广等资源,鼓励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为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支撑,降低创业门槛,加强创业创新资源共享与合作,促进创新成果及时转化,构建开放式创业创新体系。
3.培育壮大企业内部众创。通过企业内部资源平台化,积极培育内部创客文化,激发员工创造力;鼓励大中型企业通过投资员工创业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开发创新产品,提升市场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建立健全股权激励机制,突破成长中的管理瓶颈,形成持续的创新动力。
众创重点项目专栏 |
大力发展专业空间众创、网络平台众创、企业内部众创等多种形式的众创项目,构建开放式创业创新体系。 打造自治区级专业化众创平台:重点建设中阿技术转移中心、宁夏大学国家科技园、宁夏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等项目。 打造个性化、特色化的5个地级市众创平台:重点建设银川IBI育成中心三创工场、云立方三创空间孵化器、先进制造创新创造产业孵化中心、阿拉伯青年创业园、银川市科技园;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宁夏乐天电商创业孵化园、石嘴山创业创新基地、淘宝特色中国—石嘴山馆、石嘴山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中心;吴忠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双创基地、吴忠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吴忠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轻工产业园创业孵化园二期、固原市电商创业孵化园;宁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中卫云中心等双创项目。 每县(区)建成1个以上“双创”平台:重点建设贺兰县电商园、惠农区万德隆广场小微企业创业园、大武口区智能硬件双创基地、宁夏沙湖地方特色产品展示馆电子商务平台、同心县创业孵化基地、盐池县青年创业园、江南好电子商务交易创业孵化园、隆德县双创产业扶贫示范基地、泾源县轻工产业创业孵化园等项目。 |
(二)积极推广众包。
1.广泛应用研发创意众包。鼓励企业与研发机构等通过网络平台将部分设计、研发任务分发和交付,促进成本降低和提质增效,推动产品技术的跨学科融合创新。鼓励企业通过网络社区等形式广泛征集用户创意,促进产品规划与市场需求无缝对接,实现万众创新与企业发展相互促进。
2.大力实施制造运维众包。支持共享装备、吴忠仪表等有能力的大中型制造企业通过互联网众包平台聚集跨区域标准化产能,满足大规模标准化产品订单的制造需求。鼓励采用众包模式促进生产方式变革。鼓励中小制造企业通过众包模式构筑产品服务运维体系,提升用户体验,降低运维成本。
3.鼓励发展生活服务众包。推动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中卫市等智慧城市、信息惠民项目在交通出行、无车承运物流、快件投递、旅游、医疗、教育等领域生活服务众包,利用互联网技术高效对接供需信息,优化传统生活服务行业的组织运营模式。推动整合利用分散闲置社会资源的分享经济新型服务模式,打造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互助互利的服务生态圈。发展以社区生活服务业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拓展服务性网络消费领域。
众包重点项目专栏 |
鼓励发展通过网络平台,整合利用分散社会资源,对接供需信息的分享经济新型服务模式的各类众包项目。重点建设银川市众咖创享空间、互联网+枸杞综合服务平台、西部(原州区)文化旅游创业创意服务平台、共享装备铸造众包云服务平台、吴忠仪表“互联网+”过程仪表制造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等项目。 |
(三)立体实施众扶。
1.积极推动社会公共众扶。加快公共科技资源和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提高各类公益事业机构、创新平台和基地的服务能力,推动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向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开放科研设施,降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成本。鼓励宁夏企业家协会、“专精特新”产业联盟等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行业组织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的支持。积极开展公共数据开放实践,鼓励公众利用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创新应用,为小微企业免费提供使用科研场地和设施平台的机会。
2.鼓励倡导企业分享众扶。鼓励大中型企业通过生产协作、开放平台、共享资源、开放标准等方式,带动上下游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依法合规发起或参与设立公益性创业基金,开展创业培训和指导,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鼓励技术领先企业向标准化组织、产业联盟等贡献基础性专利或技术资源,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
3.大力支持公众互助众扶。支持开发者社群、资源共享平台、捐赠平台、创业沙龙等各类互助平台发展。鼓励自治区内成功企业家以天使投资、慈善、指导帮扶等方式支持创业者创业。鼓励通过网络平台、线下社区、公益组织等途径扶助大众创业就业,促进互助互扶,营造深入人心、氛围浓厚的众扶文化。实施助力创新工程,围绕产业园区及企业的创新需求和产业共性技术问题,邀请区内外知名院士专家到我区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和交流合作。鼓励通过网络众创平台、创业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实体或虚拟众创空间的建立,为创业提供便捷资源服务,激发大众参与热情。
众扶重点项目专栏 |
支持通过社会公共众扶、企业分享众扶、公共互助众扶等多种方式,扶助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长发展。重点建设科技资源共享开放平台、智慧银川中心企业云平台、宁夏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各地培训公共服务平台等。 |
(四)稳健发展众筹。
1.积极开展实物众筹。鼓励消费电子、健康设备、宁夏特色农产品等创新产品开展实物众筹,支持艺术、出版、影视等创意项目在加强内容管理的同时,依法开展实物众筹。积极发挥实物众筹的资金筹集、创意展示、价值发现、市场接受度检验等功能,帮助将创新创意付诸实践,提供快速、便捷、普惠化服务。
2.稳步推进股权众筹。充分发挥股权众筹作为传统股权融资方式有益补充的作用,增强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者的能力。稳步推进股权众筹融资试点,鼓励小微企业和创业者通过股权众筹融资方式募集早期股本。对投资者实行分类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
3.规范发展网络借贷。鼓励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网络借贷平台,为投融资双方提供借贷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服务。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优势构建风险控制体系,缓解信息不对称,防范风险。
众筹重点项目专栏 |
稳健发展实物众筹、股权众筹、网络借贷等方式的众筹项目,不断拓展创业创新投融资新渠道。重点建设银川中小微企业互联网柜台平台、共享创投基金,稳健发展各地众筹服务平台。 |
(五)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探索交通出行、无车承运物流、快递、金融、医疗、教育等领域的准入制度创新,通过分类管理、试点示范等方式,依法为众包、众筹等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营造政策环境。针对众包资产轻、平台化、受众广、跨地域等特点,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降低行业准入门槛。(自治区教育厅、卫生计生委、交通运输厅,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监局、宁夏证监局等单位负责)
(六)建立健全监管制度。适应新业态发展要求,建立健全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明确四众平台企业在质量管理、信息内容管理、知识产权、申报纳税、社会保障、网络安全等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自治区网信办、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地税局、新闻出版广电局、质监局、知识产权局,宁夏国税局等单位负责)
(七)创新行业监管方式。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充分发挥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作用,利用大数据、随机抽查、信用评价等手段加强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自治区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委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八)优化提升公共服务。加快商事制度改革,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为创业创新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简化和完善注销流程,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为企业发展提供便利。加强行业监管、企业登记等相关部门与四众平台企业的信息互联共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加快推行电子签名、电子认证,推动电子签名国际互认,为四众发展提供支撑。把创业导师工作绩效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对企业孵化绩效评价。充分利用各类专家库资源,有针对性的筛选技术、财务、法律、金融等方面专业人才,不断壮大和完善创业导师队伍,整合创业导师资源和小微企业创业需求,促进创业企业与创业导师的有效对接。(自治区工商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九)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四众平台企业建立实名认证制度和信用评价机制,健全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鼓励发展第三方信用评价服务。建立四众平台企业的信用评价机制,公开评价结果,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建立完善信用标准化体系,制定四众发展信用环境相关的关键信用标准,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处理、评价、应用、交换、共享和服务。依法合理利用网络交易行为等在互联网上积累的信用数据,对现有征信体系和评测体系进行补充和完善。依托全区政务大数据服务平台,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四众平台企业信用体系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工商局、质监局牵头负责)
(十)深化信用信息应用。鼓励发展信用咨询、信用评估、信用担保和信用保险等信用服务业。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对违法失信者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人行银川中心支行牵头负责)
(十一)促进开放合作发展。有序引导外资参与四众发展,培育一批主要以面向中阿的四众平台企业。鼓励四众平台企业利用全球创新资源,面向国际市场拓展服务。加强国际合作,鼓励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承接国际业务。(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十二)完善知识产权环境。加大网络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促进在线创意、研发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制定四众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运用技术手段加强在线创意、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执法,切实维护创业创新者权益。加强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和培训,增强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管理能力。(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牵头负责)
(十三)提升平台治理能力。鼓励四众平台企业结合自身商业模式,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信息内容管理能力和网络安全水平。引导四众平台企业履行管理责任,建立用户权益保障机制。(自治区网信办、经济和信息化委、工商局等单位负责)
(十四)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四众从业机构市场行为,保护行业合法权益。推动行业组织制定各类产品和服务标准,促进企业之间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完善行业纠纷协调和解决机制,鼓励第三方以及用户参与平台治理。构建在线争议解决、现场接待受理、监管部门受理投诉、第三方调解以及仲裁、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十五)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四众平台企业应当切实提升技术安全水平,及时发现和有效应对各类网络安全事件,确保网络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妥善保管各类用户资料和交易信息,不得买卖、泄露用户信息,保障信息安全。强化守法、诚信、自律意识,营造诚信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自治区网信办、信建办牵头负责)
(十六)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自治区产业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作用,支持四众加快发展。降低对实体营业场所、固定资产投入等硬性指标要求,将对线下实体众创空间的财政扶持政策惠及网络众创空间。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创业基地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采用四众模式的小微企业免费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商务厅、质监局、非公经济局等单位负责)
(十七)实行适用税收政策。加快推广使用电子发票,支持四众平台企业和采用众包模式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经营者按规定开具电子发票,并允许将电子发票作为报销凭证。对符合现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自治区财政厅、地税局、宁夏国税局牵头负责)
(十八)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基于四众特点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加强政府引导和银担合作,综合运用资本投入、代偿补偿等方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引导和促进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四众平台企业提供快捷、低成本的融资服务。(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金融工作局、知识产权局,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监局、宁夏证监局等单位负责)
(十九)加快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全面落实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鼓励科研人员双向流动等改革部署,激励更多科研人员、科技工作者投身创业创新。加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力度,为更多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支撑。积极组织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专家学者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辅导和技术指导,面向需求开展科技信息转化应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鉴定评估等咨询服务。(自治区科技厅、科协负责)
(二十)繁荣创业创新文化。加强政策宣传,展示创业成果,促进投资对接和互动交流,为创业创新提供展示平台。引导各类媒体加大对四众的宣传力度,普及四众知识,发掘典型案例,推广成功经验,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自治区科协、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等单位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发挥好全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部门协同,加快推进四众平台建设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各地也要建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创新创业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强化上下联动,切实形成合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任务分工,制定推进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责任人和保障措施,支持一批四众重点项目建设,确保促进创新创业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做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新闻宣传、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