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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

来源:教务处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一次性

求职创业补贴1500元

 

补贴对象

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高校特困毕业生(含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补贴标准:每人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500元。

申领发放程序

自治区内各高等院校在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应附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家庭贫困残疾人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国家助学贷款证明和特困人员证明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等。

各高等院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由院校初审后报送所在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各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各高校申报的材料复审后,将符合条件享受补贴的毕业生名单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并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各地市财政局在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将求职创业补贴资金拨付到高校,然后由各高校在毕业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1年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缴纳部分)

社保补贴申领发放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吸纳毕业生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可向所在地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登记表》,并附高校毕业生相关信息资料(毕业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等),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发放。在补贴资金申报发放程序上严格按照“每一年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年自主申报,第三年集中一次性支付”的方式进行。


“三支一扶”计划

 

享受生活补贴 享受社会保险 享受一次性安家费

 

招募对象

自治区外宁夏生源及自治区内各高等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类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招募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支教毕业生必须持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支医毕业生必须是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生活补贴及社会保险待遇

“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大学生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新聘用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发放。“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按规定全部参加服务地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包括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

期满优惠政策

1)自治区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计划名额中定向招录和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2)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允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4)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年度、期满考核合格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工龄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期限计算。
    5)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有创业意愿的,纳入本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等,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鼓励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在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网上创业,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

 

优先征集 优先培养 政策优待

 

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年龄条件

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周岁。

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工流程

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夏秋季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大学生应征入伍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

毕业生离校前,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初审、初检工作最晚在715日前完成。

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组织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征集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预定兵,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730日前将户籍迁回入学前户籍地,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9月初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

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鼓励政策

优先征集。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优待政策。由中央财政提前下拨预算,保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时发放到位;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优先培养。在士官选取、士兵提干、报考军校、保送入学等方面按规定优先培养。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优惠政策

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聘用,国有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拿出不低于10%的招聘岗位择优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参加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在退役后2年内,均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

 

 

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享受基本生活补贴 

享受社会保 

 

实习对象

当年应届自治区外宁夏生源及自治区内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专业不限。实习单位以县、乡级事业单位为主,优先安排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实习。实习岗位主要是科技、教育、卫生、司法、民政、移民、扶贫开发、扶残助残、计划生育、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部门,实习时间为一年。实习期满,毕业生自主择业。

补贴政策

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由自治区财政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实习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月为:一类区1660元,二类区1560元类区1480元

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习满6个月并按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已缴纳当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按照每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公布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予以补贴。

统一按规定为其购买额度为5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工作流程

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牵头组织实施,并负责高校毕业生到区直部门事业单位实习的报名、选派以及协调自治区财政厅发放生活补助等工作。

高校毕业生到各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由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属地选派、属地管理原则,自行安排辖区县(市、区)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市、县(区)实习毕业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由各市、县(区)财政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上报的毕业生在岗人数及考勤考核情况予以核拨。
    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依托宁夏公共招聘发布实习岗位需求信息、毕业生自愿报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选派、实习单位管理、财政发放补贴的办法进行。

 

青年就业见习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6-24岁失业青年

享受基本生活补贴和社会保 

 

时间对象

2019年至2021年,在我区用三年时间开展未就业青年见习活动。见习活动期满,见习者自主择业。

见习对象为具有宁夏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补贴待遇

见习期限3-12个月,见习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并为其购买保额为50万元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其中对于见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给予最长1年的养老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工作流程

征集岗位。每年7月15日前,见习基地填报《宁夏青年见习基地需求表》,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发布信息。7月下旬,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微信平台发布见习单位岗位需求信息。

组织报名。青年见习不受地域限制。凡符合见习对象条件的未就业青年,可在全区范围内选择见习基地。

每年8月1日起,到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名,须携带毕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就业创业登记证》

组织派遣。每年9月1日起,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双向选择、择优见习的原则,帮助见习青年和见习基地实现供求对接,派遣见习青年到见习基地见习。见习基地和见习青年须签订《宁夏青年见习协议书》,并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10月底前全面完成选派工作。对选派后因组织和个人原因退出见习,见习基地出现岗位空缺的,可补充选派,补充选派截至时间为12月31日。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

 

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最长不超过2年

 

优惠政策

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大学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发流程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创业服务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资料包括:由灵活就业人员签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岗位、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等凭证资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享受创业补贴 享受房租补贴 享受税收优惠  享受创业服务

 

优惠政策

在校大学生或毕业2年内大学生在创业初始阶段经登记注册并正常营业3个月以上的,在登记注册后半年内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可给予一次性初始创业补贴3000元,对在固原市等贫困县(区)创业的,补贴上浮30%;自登记注册之日起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可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

大学生毕业5年内,因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场地有限或经营项目不适合难以进入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创业的,经创业地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在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外租用经营场所的,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每年每户不超过经营场所实际租赁费的50%,最高不超过8000元给予房租补贴。房租补贴按先缴后补的原则,由个人向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个人贷款额度从最高10万元调整到最高15万元。对毕业5年内在我区创业的大学生,根据创业项目评审情况,可提供最高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3年,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在不断提高风险评估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取消反担保。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商业贷款模式,本着利息优惠、操作便利的原则,对创业者进行同步或后续扶持,扩大创业者贷款规模,着力解决创业者资金不足等问题。

对大学生在宁创办的经营实体,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鼓励大学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优惠政策

鼓励有就业培训愿望的大学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按照自治区确定的补贴标准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合格人员,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并按照自治区确定的补贴标准给予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贷款调至最高15万元

高校毕业生最高30万元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个人贷款额度从最高10万元调整到最高15万元,其中,对毕业5年内在我区创业的大学生,可提高到最高30万元。对毕业5年内在我区创业的大学生,根据创业项目评审情况,可提供最高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3年,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流程

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都可以开办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经办银行,在申请贷款担保机构指定的具体经办银行办理。

办理就业创业登记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规定,为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登记失业并办理《就业创业证》,纳入户籍所在地失业人员统一管理,落实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报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能够免费享受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